

人们行善的动机,行善的效果,是不能以数学的方式进行计算,又不能以外人的感觉进行评价。但总觉得做慈善就是好事,既帮助了别人,又使自己心安,心情平和,获得了心情的愉悦。从这一点出发,向人性深处探寻,寻找那形而上的说法,给慈善理论找一个立足点,就得出一个结论,就是我行善,我快乐。
西方哲学家笛卡尔有一句名言:“我思故我在”,有人对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进行概括,说了这样一句话,就是“我欲故我在”,按我的欲望去追求物质利益,满足物质方面的需求,就成为人们证明自身存在价值的依据。那么,慈善人如何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如何给自己的慈善行为寻找一个理性的立足点,就成为慈善人的人生哲学。套用上述两句格言,慈善人的存在,就是“我善故我乐”。慈善人的行为,不仅帮助了社会上的弱势人群和困难群体,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改善,也是自己在行善中获得了幸福和快乐。做慈善,在物质上不求回报,在精神上却得到了比物质方面的回报更大的回报。这种回报是不能以物质来衡量的,是超越物质的,是生命价值和人生意义层次上的回报,是既利他又利己的回报,用纯粹利他主义的话语讲慈善,显然是有问题的,在逻辑上是不通的。
利他与利己,不是完全排斥的,也不是僵硬对立的,而是相互包容共生的。利他与利己二元分立的思维模式,在解释人类慈善行为上是走不通的。在人类慈善行为中,不存在纯粹利他意义上的慈善,也不存在只有利他而不利己的慈善,只是利他与利己处在不同的层面,利他是物质层面上的,而立即却是在精神层面上的。慈善人在行善过程中获得的快乐,是不言而喻的。有钱并非快乐,只有把多余的钱捐给慈善机构,帮助生活处于困境中的人们,改善他们不利的生活条件,使他们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才会彰显出金钱的价值,才能使自己在行善中获得人生的价值和意义,获得幸福和快乐。所以我说,“我善故我乐”,不仅是慈善的哲学,而且是慈善的美学。
慈善是人性最柔弱的那一丝爱意。人皆有同情恻隐之心,见到溺井的儿童,就会不自觉地伸出援手,见到乞讨的妇女,就会给予帮助。这是最常见的慈善行为。只不过现代的慈善采取了社会化的方式,以组织行为去行善,其规模和程度更加精准,更加富有效力。慈善捐赠和慈善服务采取了更加专业化的形式,使得慈善救助和慈善服务更加技术化和精准化。但不管如何变化,也离不开人的爱心,离不开最基本的同情恻隐之心。但是反过来说,做慈善仅有爱心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必要的资源予以保障,这些资源既包括资金方面的,又包括精神方面的,你有剩余的金钱和财富,就可以捐赠给慈善组织,帮助那些处于困境中的人群;你有剩余的精力,就可以去做志愿服务活动。如果你没有剩余的金钱和精力,你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保障,你就会成为别人做慈善的对象。因做慈善而致贫,只能说明你精神高尚而力量不足,显然是不值得提倡的。剩余财富和剩余精力,是慈善的经济学。慈善理论不仅要有哲学的支点,而且要有经济学的支撑。“我善故我乐”,只有在有经济保障的条件下,才能彰显出它的意义。
慈善犹如一道精神之光,照亮了处于生活困境中的人的希望,又照亮了慈善人的人生理想。“我善故我乐”,既是慈善人和慈善组织的价值理想,又是慈善人和慈善组织的使命担当,还是传承慈善文化,形成爱的循环的文化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