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不是自西方传入的舶来品,中国慈善的历史源远流长,它形成于古代,一直延续至今并逐渐发扬光大。可以说,中国的慈善文化和慈善事业丝毫也不逊色于西方慈善。那种完全用西方慈善来“套”中国慈善的说法和做法,都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既不可能实现,也不符合时宜。中国的慈善事业无论今后如何发展,都不会完全按照西方国家走过的慈善老路亦步亦趋地前行。中国有自己的历史与国情,这就决定着当代慈善事业必然具有“中国特色”,在国际慈善界,也一定会有“中国声音”。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相继进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这就为中国特色慈善组织的出现和慈善事业的复兴,提供了必要而良好的社会条件。进入新时期,以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的体制改革,使中国社会开始出现大量可供自由支配的物质资源,也为社会各阶层的人们从事某些有益的社会活动提供了极大的自由空间。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产生了“慈善会”这种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社会团体,随着各级“慈善会”组织的完善和作用的发挥,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中国当代慈善事业的第一个发展高峰。这既是对传统慈善事业的继承,也是对新时期慈善事业的创新,这在中国慈善历史上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
也许发端于西方国家的NGO在未来中国社会将有一个较快的发展,但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三分天下”局面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毕竟需要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因此,无论任何人指出“慈善会”有官方背景还是认定其为官方组织,然而不可否认的现实情况是,“慈善会”经过艰难困苦的发展历程之后已经发展壮大,成为我国慈善公益事业的主力军或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自1994年中华慈善总会成立至今的20多年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慈善总会或协会纷纷成立。
以陕西省慈善协会为例。1995年,时任陕西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的徐山林发起成立陕西省慈善协会,这是在全国成立最早的省级慈善协会之一。目前,全省各市县区全部正式成立了慈善协会或总会,形成宽广而严密的慈善公益网络,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基本齐备,初步实现了慈善组织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并且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以扶贫与抚恤鳏寡孤独残疾为主要内容的慈善救助项目,发起了多次声势浩大的全民公益活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获得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三秦人民的交口称赞。
那么,“慈善会”成为我国当代慈善事业的主力军何以成为可能?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和市场之间需要沟通的中介,于是政府便有意或无意地培育了“慈善会”这种与官方联系紧密却又是非官方且非营利的组织。尽管时至今日,所谓“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改革目标尚未完全实现,却也使得社会力量从政府手中接替了某些社会管理和服务的职责,至少是从政府“主干道”那里延续了为困难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在这种新社会环境下,中国慈善事业获得重新生长和发育的土壤,并逐渐形成与古代和近现代社会慈善有显著差别的鲜明特色。例如,在慈善筹资的动员方式上,募捐者面对社会大众所进行的募捐宣传,实际上表达了慈善组织奉行的慈善理念以至于意识形态。在决定是否参与慈善募捐时,社会大众有着完全的自由度和自主权,人们不会因为各种缘由的不参与而遭受名誉上的指责或任何无法弥补的损失。捐款与否,这是人们在慈善公益活动中可以自主做出的自由选择,不会受到“慈善会”这种非政府非盈利组织机构的任何非难。
在此背景和前提下,现代社会筹资的辐射面反而更加开阔,各阶层人们有了更加宽广的捐助平台,可以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随时通过“慈善会”为困难群众捐款。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就使得慈善公益事业获得了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事实上,中国当代慈善公益事业在短短二十几年间能够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和社会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各级慈善组织为天下苍生谋福祉的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和不断创新的崇高品德和实干精神。例如,“南桥北水”“两扶三助”“三大节慰问”“筑巢帮困”“小额冠名基金”“千校慈善读本进校园”“慈善文化进大学”“爱心歌曲大家唱”等慈善项目,就是在以徐山林、刘维隆前后两任会长为首的陕西省慈善协会经过不懈努力而持续进行的。在三秦大地上,“陕西省慈善协会”让陕西人民耳熟能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得到了广大民众大规模的积极主动的参与。这些巨大的历史成就,是目前任何一个社会组织都无力承担和持续进行的。
“慈善会”的巨大社会作用远不止于此。显而易见,现代慈善筹资的渠道与方式是灵活多样的。广大民众对慈善事业的参与,并不是简单的“掏钱”,他们对慈善活动的参与是系统的、全方位的和多层次的。他们不仅捐献款物,付出自己的时间、技术或其他能力,为需要救济和帮助的人们提供服务,而且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为慈善活动摇旗呐喊,发动自己身边的人们参与慈善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大慈善和全民慈善的社会氛围。可以这样说,社会公众不仅积极参与慈善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事实上也直接参与了慈善活动的决策过程。不仅如此,“慈善会”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一直贯彻着以社会化方式对自身进行监督的理念。广大公民参与慈善筹资的监督,参与慈善项目的监督,促进了慈善活动的社会化,这反过来又引导更大范围的社会公众踊跃参与慈善活动。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当代慈善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出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正在逐渐变成一项名副其实的社会系统工程。
从学理上讲,现代慈善是以利他主义、利群主义为道德基础,以社会募捐为经济基础,以公众广泛参与为社会基础,独立于政府组织之外,以向贫困者和其他需要的人群提供扶贫济困、救灾助孤、扶助弱势人群等有利于社会公众福祉为宗旨的非营利性非政治性组织。“慈善会”由于出现和存在于特殊的国情背景和制度环境下,难免带有一些体制因素的影响,表现出一些体制化组织的现象。
具体而言,“慈善会”有着极其明显的中国特色,它们绝大部分是在各级民政部门直接支持下建立起来的,和民政部门有着较为紧密的组织联系。有的“慈善会”刚从民政部门分化出来,有的“慈善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直接来自于政府部门,甚至带有一种与政府相类似的组织形式和运作程式,给人们造成了似曾相识的与官方机构趋同的印象,即各级“慈善会”无论是官方背景的还是纯粹民间的,在组织结构、组织运作逻辑或程式上都保留了一种与政府部门相类似的模式。这种模式正是在中国现行制度环境作用下产生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形成在现阶段是很难避免的。事实上,在这种社会环境下,“慈善会”自身的优势得以确实的保证。例如,进入门槛高,实行双重管理,资金筹措等制度环境优越,“慈善会”组织运作和项目运作非常规范,摒弃了任何环节上的随意性、短期性和失范性,从而使人产生了“慈善会”有官方背景的感觉。
我在与陕西省各级“慈善会”的接触中欣喜地看到,“慈善会”已经或正在完成“去行政化”的过程。“去行政化”,意味着在实际工作中将“慈善会”的“官架子”彻底卸下来,坦率承认自己的社会身份、地位和宽松的工作环境。也就是认同自身的社会团体身份,确立自己非政府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地位,充分享受独立自主的社会团体拥有的宽松局面,“慈善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更加接近自身发展目标或愿景,原有的“类官方”或“准官方”色彩逐渐淡化,“慈善会”的各种功能在最大限度上得以强化,即原先碍于制度约束而无法发挥慈善功能的状况已经或正在得到改变。
近几年来,有一个趋势似乎越来越明显,随着政府部门简政放权的不断推进,它们正在交出自己在慈善方面“管不了也不该管”的事项,不断把某些权力下放给社会组织,而作为与政府联系紧密的慈善会则顺势加以接收,真正在社会化运作中对某些社会问题切实地加以解决,并使其成为民间的一种强大社会力量,这是非常必要的和及时的。事实上,“慈善会”正在充分利用自身的较大社会影响力,积极而主动地寻找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从政府那里争取更多可以由自己掌控的社会资源,进一步淡化组织和项目的行政色彩。从而使社会管理的主体呈现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组织参与的多元化态势。“慈善会”拥有了这些原来属于政府的边缘化社会功能,在结构设计上可以更加灵活多样,从而能够及时地对外界制度环境变化作出积极而有创建性的回应。
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与各阶层之间的和谐,有一个重要前提,就是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分工与合作得到切实保障。那么,在“慈善会”的组织建设中,刘维隆会长提出既要学习政府部门办事严谨规范、高效科学的特点,保持组织机构的科层化和职能化,又要吸取企业办事柔软弹性、灵活敏捷的特点,保持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的亲力亲为,对提高“慈善会”的工作效率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适当保留科层化组织结构,并进行柔性组织改良,即兼采政府与企业在组织和运作上的优势,这是未来“慈善会”发展的趋势,也是真正体现“慈善会”组织稳定性和长期适应性的最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