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是一种宽容大度的事业。慈善就是引人向善,就是助人向善,就是一切为善。当然这也要求接受救助的人不能为恶,他们的贫困或残障孤寡等都不是他们可以为恶的理由或者借口,在法律和道德面前贫与富、官与民完全平等。同理,慈善事业对于参与其中的任何人都是平等和宽容的。具体而言,其一是宽容所谓“高调慈善”的问题。在慈善界有的慈善家开展慈善活动显得非常高调,国外或境外的许多慈善家也是高调进行慈善事业,他们非常重视慈善的社会影响力,试图通过一次慈善活动掀起一定范围内的慈善热潮,因此在我看来,高调而个性的慈善活动并无不妥,因为做慈善是高尚的事业而不是做坏事,没有必要躲躲闪闪。
现代慈善十分注重个性化,这与中国几千年封建伦理压抑人的个性,崇尚低调慈善的观念是相悖的。中国人的个性是内敛的,做了好人好事之后还要当无名英雄。为什么要当无名英雄呢?做了好事留下自己的姓名又有何妨呢?留下姓名至少让受助者有一种感恩之心,这样的好事可以不断传承下去。
今天来看,无论是高调慈善还是低调慈善,慈善界都是可以理解和宽容的。只要是做慈善,高调与低调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高调慈善的行为并不足成为被批评的理由。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会有缺点或错误,高调或低调慈善的人也不例外,但是他们的高调慈善并没有伤害其他任何人的利益或者情感,因此是完全可以宽容的。中国人往往把那些救民于苦难之中的人加以神话,认为他们身上不能有任何缺点或不足,他们就应当是完人,形象高大魁梧,语言铿锵有力,没有任何缺点,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
其二是年轻人可以做慈善,老年人也可以做慈善,并不能规定某个年龄段的人能做慈善,其他年龄段的人不能做慈善。就目前情形来看,慈善界的同仁主要是以老年人为主,年轻人作为生力军正在积极介入慈善界,这都是可喜的现象。老年人工作了一辈子,为党为人民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从原来的岗位上退下来以后,身体状况不错,于是积极从事慈善事业,这是应当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的。但慈善是持续发展的事业,需要有年轻人加入其中,在学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年轻人也可以进入慈善界,作为新生力量继续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目前据我所知已经有一部分年轻力量加入到慈善组织,为慈善组织带来活力,他们最终会成为慈善的主力军。我希望社会工作专业、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等专业的大学生们踊跃加入慈善机构,为崇高的慈善事业贡献力量。
其三,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可以做慈善,没有受到训练的人也可以做慈善。在慈善实践中,我们看到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做慈善,这是应当给予鼓励和欢迎的。慈善是由专业人士与非专业人士共同参与的全民性事业。懂与不懂慈善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慈善活动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合情与合理,做慈善的人有没有良善之心才是最重要的。有一些慈善工作者受过专门训练,对慈善非常精通,但是他们的某些做法不合法、不合理、不合情,那也是不行的。慈善事业应当在规范的社会环境下开展,必须遵守法律和道德,不能随心所欲,即使合情合理,但如果不合法,那也是要严加禁止的。
法制慈善
法制慈善与透明慈善是人们期待的状态。近几十年来中国慈善事业不断发展,在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有些问题还很严重。例如基金会出现的腐败问题,在社会上产生很大的不良影响。究其原因,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市场经济等价交换原则对崇高的慈善公益事业的渗透,以及社会风气的污染等。慈善组织出现这些问题是难免的,但也从侧面说明慈善事业必须要有法律的强力监督和保障,慈善公益组织的体制与运行机制需要不断完善。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很有可能滋生新的腐败现象。
在西方社会,并没有将慈善事业的透明与公开作为特别重要的问题给予密切关注,其原因在于他们有健全或完备的慈善法制体系,慈善家本人也会参与慈善事业的管理,不少人把自己收入的一部分,或者退休以后把自己的积蓄拿出来成立基金会,自己管理、自己设计、自己运作项目,因而不存在透明与否、公开与否的问题。
我国当代慈善活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许多人不清楚捐款的方式和途径,有些地方慈善机构的手续繁琐复杂,导致人们对慈善捐款失去耐心。我认为,应当更加重视利用现代新媒体快捷方便的特点,开展慈善募捐工作,如此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现代慈善要求透明与公开,但在透明中又有不透明、公开中又有不公开的必要。据我们了解,慈善家的宴会一般不邀请记者参加,这似乎就是不透明、不公开,但在主办方看来这是完全必要的。一些企业家在发迹致富的过程中,巧取豪夺,甚至残酷无情地掠夺社会财富,但是当他们投身慈善事业的时候,又表现得那么慷慨与良善,以人类的福祉为己任,对此前后不一的矛盾现象,美国公众给予明确的欢迎和支持态度。社会掩护了慈善家过去残酷掠夺的事实,没有将之公诸于众。这看起来也是没有透明与公开。社会不必去追问慈善家做慈善活动的真实动机,更不必运用媒体去骚扰慈善家的正常生活。
现代慈善必须在公权与私权方面的界线划分得非常清晰,不应当将二者相混淆。现代慈善是使人的心灵和道德得以不断净化和升华的圣坛。捐赠者可以不公开、不透明,其前提就是充分尊重捐赠人的意愿,这是现代慈善的品格,而受捐助者应当受到更多的监督,包括接受捐赠的相关部门和受助者个人。据某位公募基金会的负责人说,有一位知名艺术家向这家慈善公益组织捐款时明确表示,不能将其捐出的款项向社会公布,不得透漏他捐款的信息。结果由于慈善公益组织内部的规定,每一笔捐款都应当向社会公布,便将这位艺术家的捐款信息和姓名公之于众,使这位艺术家感到非常难堪,无奈之下表示今后不再向基金会捐款。
由于慈善体制与运行机制不够健全,人们往往习惯于对捐赠者本人特别是对名人的捐赠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形成这样的怪现状:捐赠得越多,就越是要接受监督,不捐赠则会免受他人的干扰,至于慈善项目是如何进展的,慈善组织的行为是否规范,受助者接受捐助之后的情况发生怎样的变化等问题,却往往被人们所遗忘,这种现象与现代慈善根本是格格不入的。
慈善优待
捐献给慈善事业的企业会个人享受相应免税政策。免税或减税政策已经成为近百年来各国现代慈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其中有几个主要问题,一是企业会不会因捐赠而受益?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企业捐款必然享有一定的免税额度,个人捐款有更高的免税额度。现代慈善不能寄希望于所有的企业家和富人以良知发现而给慈善事业捐款捐物,可以通过税收优惠,无论是企业公司还是富有的个人,客观上都得到一定回报。这实际也是全民慈善和人人慈善的制度与法律保证。从法律制度上讲,行善不吃亏,而且能得到更多的社会回报。善有善报,不善则没有善报,已经形成一种法律机制。这种法律机制一方面保护企业和富人向慈善组织捐款,一方面为企业和富人提供社会回报,以鼓励形成捐款的社会氛围。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制定遗产税,使那些富人将个人积累的财富捐给社会而不是留给子孙。现代社会不鼓励将财富全部遗传给子孙,为缩小贫富差距,解决困难人群的基本生活问题,遗产税是重要手段之一,有的国家甚至征收高达50%以上的遗产税。这种重税政策,导致富豪们往往愿意捐赠大量资金建立由自己家族参与管理的基金会从而规避税收。
现代社会的大慈善并不仅仅是对富人进行简单的道德说教,并从利益与法律的角度强制要求企业和富人参与慈善事业。还需要说明的是,新时代慈善要求中国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必须具备国际标准,是否给予社会捐赠,就成为判断企业是否承担了相应社会责任的重要标志之一。
总之,当前中国社会已经进入新时代的大慈善阶段,无论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是社会行为,都受到慈善的巨大影响。目前国内大部分省市自治区都建立了慈善协会或总会,各市县也都相继成立了慈善协会,这就形成一个巨大而完整的慈善网络,散布在全国各个地区的贫困者们,都可以获得慈善组织的救助。不仅如此,新时代慈善事业与旧时代不同之处有很多,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有助于社会稳定和小康社会的建设,有助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最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