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大学里从事学术研究至少有四十多年时间。我在自己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中了解到,有些学科或专业的教师或学者们,往往把自己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给予比较高的定位,认为它可以对自然界、对人类社会产生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社会学的教师和研究者就认为:“社会学是个筐,什么东西都能往进装”。学者们觉得自己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非常重要,中国社会的安全、稳定与发展就要靠社会学这个学科了。我觉得,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认知。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会认为自己从事的专业或者学科没有价值,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
很多年前,我曾经认识一位专门从事中国思想文化研究的学者,他认为中国传统文化就是彻头彻尾的封建糟粕,传统文化的特征就是封建专制主义,教人低眉顺眼,循规蹈矩,是一种典型的奴性文化。对于这种认识我不赞同。我们学习和研究中国传统文化,把研究对象全部当成糟粕,要加以彻底抛弃,这可能不是一种合适的学术态度。我们从事某一个专业的研究,其实是研究者个人的选择。一旦学了某个专业,人们总是对自己的专业有比较深的感情。从内心深处对自己选择的专业有着一定的自我认同。基于这样一种学科心理或专业心理,很多学者就会觉得自己的专业很重要、很有价值。从心理学上来解释这个现象,都是完全可以理解和认同的。
既然如此,我非常热爱自己的专业。在数十年前我参加高考,选择了自己喜爱的历史学专业,读研究生的时候又选择了自己喜欢的中国思想史专业,从中感悟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就是善,而且认为善就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于是,我自己最晚从2011年开始,在一个机缘下开始从事慈善与慈善文化研究,做了大量的专业推广和实践的工作。无论我在这个领域取得成果的质量是高还是低,影响是大还是小,有一个事实是不能否认的,就是我非常喜欢自己曾经和现在选择的专业,从来也没有放弃的念头,一直倾注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花费大量的时间从事这个学科的研究和实务活动。
由此,我也产生了和其他学科的学者相类似的一个认识,作为哲学或历史学的学者,认为哲学或历史学是很有价值的。那么,我也认为自己所选择的慈善和慈善文化研究是很有价值的,甚至我也提出这样的观点:慈善是天下苍生的福祉。按照学者们惯常使用的一种做法和言论,比如有学者提出了“正义论”等,以及其他一些说法。那么,我就把自己从事的这个研究领域的核心称之为“慈善论”。
清末学者梁启超用西方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理念,对应康有为、严复、谭嗣同这三位伟大的思想家,认为康有为是博爱派的哲学家,严复是自由派的哲学家,谭嗣同是平等派的哲学家。我极为赞同康有为“不忍人之心”的“仁爱论”,并且为他在《大同书》中对未来社会描画的理想蓝图及其主要观点而深受感动,我不止一遍阅读过《大同书》这部伟大的著作。众所周知,《大同书》与我们学习的慈善学有直接关系。康有为对未来大同社会做了具体设计,给人们勾勒出了很多美好情景。这是清末一部伟大著作,遗憾的是包括社会学界在内的人们,并没有认识到它的重大价值。
我以为,只有慈善才能使人类保持最博大宽广的胸怀和大公小私的欲念。我为什么要说大公“小”私,而没有说大公“无”私呢?因为自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的几千年里,甚至一直到现在这个历史阶段,真正能做到大公“无”私的人可能有,但绝对是非常罕见的,人口中的绝大多数都会是有自己私心的。中国共产党的《章程》里也明确规定:共产党员可以拥有个人的私有财产。我国在前几年已经出台的《物权法》,就是用来保护公民个人的私有财产的。所以作为个人,可以是大公“小”私,但是很难做到大公“无”私。可能有人会讲,既然你说人人都是有私心的,那特蕾莎修女这个人及其言行又怎么解释呢?对于这个问题,我首先想说,我非常敬重这位历史上最伟大的修女,而且为她所做的一切感到深深的震撼,我在自己的实际生活里也在默默地向她学习。可我要说的是,特雷莎修女这样的人绝对是人口中的极少数,是非常崇高的伟大人物。
我觉得,正因为如此,我们在认识问题的时候就应该正视现实,而不是随意夸大或美化现实,描画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社会现实来说,绝大多数人都是有私心的。特蕾莎修女那样的人肯定是良善的人,在人口当中是很少的,但是我们要向特雷莎修女学习,也要在自己的生活中多做善事,助人为乐。那么,我们也应该被认定为良善的人。一个人是不是善良,这并不在于他有私还是无私。我在设想,如果全人类都能以慈善作为最高价值观念的话,那么战争就会消弭,和平就会呈现,天下太平,人间安乐。
有人或许要问,宗教就是引人向善的一种信仰,或者信念,或者工具,为什么不提倡人们去笃信宗教,以此消除人类社会的戾气呢?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我也有自己的认识。我国的《宪法》规定人们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两者都是重要的,不能强制具有某种宗教信仰的群众放弃自己的信仰,也不能强制那些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人们必须去信仰某种宗教,因为人们信教或不信教都是自由的。
信教与不信教是《宪法》赋予每个人的自由权利,也就是说,信仰或不信教宗教完全是公民的个人选择。精神层面的东西必须由个人自主做出选择,而不得加以强迫。众所周知,任何一种宗教,它所存在的社会意义,首先就在于教人向善;如果是教人向恶的话,那不是宗教,而是社会黑恶势力,教唆青年少年犯罪、杀人放火、拦路抢劫,这是犯罪分子之所为,国家机器对此要给予严厉的打击和惩处的。
自古及今,中国在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期或朝代都不是宗教国家,也不是政教合一的国家。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没有能够成为凌驾于世俗王权之上的势力,这是很清楚的。美国是宗教国家么?不是。美国总统在就职宣誓的时候右手要放在《圣经》的上面宣读誓词,可见基督教在美国的力量很大,美国人口中大约百分之六七十是基督徒。至于信仰其他小宗教的人们也有很多,因为他们就是全世界各个国家来美国的移民。所以,也会有从很多国家带去美国的宗教。即使是这样,美国也不是一个宗教国家。美国总统的权利很大,宗教势力很难撼动总统大权。
正因为如此,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度里,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公民人数,占据着人口中的绝大多数。在我国13亿多的人口中,大约有10亿多人口没有信仰,这是一件非常令人担忧的事情。由于有这么多没有任何信仰的人口,就使得宗教不可能成为中国的主导力量,各种宗教在中国的影响力绝对不占主导地位。我在平时的学习、实践和研究工作中,大声呼唤良善人性的回归,就是希望人们可以生活在善良、友好和宽松的社会环境里。我曾经多次不厌其烦地介绍中国古代的人性论,但是无论如何,人性先天的善与不善,都是和后天的环境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即使是善良之人,他也并非是固定不变的。也就是在有的场景下是善良的,而在另外的场景下可能就不那么善良。
历史人物的评价是历史学基本理论之一。怎么评价历史人物,仍然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就历史人物而言,他一生做的有好事,也有坏事,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做的好事,可是到了晚年却当了叛徒或者汉奸,对此应当怎么评价呢?有的人一直是反面人物,可是到了晚年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对这样的人又作何评价?所以,在对人物进行评价的问题上,就有所谓的“两分法”,把人物的一生分成了为社会做出的贡献和所做的坏事。在人物评价中还有所谓的“阶段论”,看他某一个阶段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对人物作出总体评价,要为他盖棺定论,这是比较困难的事情。
就一般人来讲,并不是那么纯粹的。在人类的身上保留了某种程度的动物性;人类有头脑,可以进行思维,可以从事劳动,所以在我们身上也有人性;人类有信仰,对为未来生活充满希望,在我们当中,有的人会成为伟大人物、英雄人物,或者巨人、伟人,所以在我们身上也有神性。这就是所谓的动物性、人性和神性的三位一体,在这三种“属性”在人的身体里纠缠不清。那么,在什么时候呈现出什么样的“属性”,就要和自身所处的具体情景联系起来。比如,当汶川地震发生的时候,除了极个别的“跑跑”以外,绝大多数的人都会挺身而出,去抢救处于危险当中的人,甚至有为抢救陌生人而牺牲了自己性命的人。我记得有一位中学老师趴在讲桌上保护着躲在课桌下面的学生,他自己牺牲了,而他的学生得救了。
但是,我的问题是,在危难面前能够挺身而出的绝大多数人,是不是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做到公而忘私、先人后己、舍身取义,牺牲个人的性命在所不惜呢?显然不是的。人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更多显示出他作为一个人的属性,而且时不时会有动物性暴露出来,也就是说在一个人的品质当中,应该不是只有纯之又纯的伟大特质或优秀因素,还有一些不够优秀和稀松平常的东西,甚至也有一些丑恶的东西。每个人能不能做到扬善止恶,并且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能行善抑恶,抑制住恶行恶念,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们反躬自问,我们有没有做过一些坏事?即使是你无意而为之,有时候不小心随手扔掉手里的垃圾,这就是做了坏事。
毛主席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我非常信奉这句话,并且极力倡行慈善文化,就是为了警示每个人,都能够遏制住自己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恶念,时刻警告自己,不要做有害于自己、有害于他人、有害于社会、有害于自然的那些恶行;推行善念与善行,当然这是有很大难度的工作。但是,我想我一定是乐此不疲的,我把慈善与慈善文化研究工作,当成自己一生的追求。
我所谓的“慈善论”,如果要有一个比较明确概念的话,就是说良善或者说慈善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文化选择。首先,我们要维护和激发人类先天的善性。如前所说,人类一定是有动物性遗传的,在人性中包含有破坏性,有自私的欲望,有报复的欲望,有对他人和对社会的攻击性,这就是属于动物性的一些特征。在社会生活中,人们要想完全控制住它,也需要对善良的后天养成和社会环境的限制,需要社会环境对我们每个人的规制。但是,总有在某个场合下无法控制下来的情况。
从孟子的“性善论”来讲,人类的善性是源自于先天的禀赋,而不是后天培育而成的,跟先天的善性相关,恶性也就受到了遏制。因此,我认为慈善就是在主观维护和外界激发当中得以发扬的。人们一定要去维护它,激发它,善良才能够得以发扬。所谓激发善性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要把人们沉睡在内心深处的善性激发出来,而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客观环境的营造,就是引导和激发善性的重要手段。
我相信,绝大多数人,不一定在恶的环境下一定会做出恶的行为,却应当是在善的环境下就可以表现为善的言和行。可以确切地说,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客观环境营造,就是引导和激发善性的重要手段,绝大多数人都应该是在善的环境下表现出善的言行。
我们要有效遏制住恶的欲念和恶的行为,无论恶是不是先天禀赋的,在现实社会和历史上,恶的行为也并非罕见。如何有效遏制住恶,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也就是说人自身所谓的兽性、人性、神性三者之间的斗争,谁战胜了谁,战胜一方的特性就会表现出来。人性和神性战胜了兽性,就有可能表现为善良,遏制住恶欲。当然,从现实社会来讲,我相信善行是贯穿于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的,很多人都会说“好人还是占大多数”,“我今天又遇见好人了”,这种情况也不少见。所以,我们要待人友善,要乐于助人,多做好事,多为他人着想。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也见到很多的恶念、恶行,像黑社会的那种黑恶势力,当然是恶的一种最典型表现。除此之外,我们还能看到社会生活当中形形色色的恶,比如少数领导干部的贪腐问题。按理说,都到了高级领导岗位的官员,他的一切都是有所保障的,金钱对于他们没有任何意义,但他们仍然在贪污腐化,所以反腐倡廉一定要警钟长鸣,时刻提醒那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绝对不允许用来谋取私利。
我要说明的不止于此。这个社会正处于转型的过程中,社会的浮躁是难以避免的。我们看到在社会的某些方面出现了一些问题,也发生了某种社会疾病。例如,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拜金主义,金钱至上,一切以经济利益为鹄的。我们学习做慈善,需要研究和化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之间的对立,穷人的仇富心理,富人的鄙贫心理,这种社会矛盾在所有矛盾中是最为尖锐和突出的。
种种的社会疾病,如何加以诊治?我提倡用慈善的方式,沟通贫与富之间的渠道,让他们互相理解,团结和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平和。学习慈善学,就要努力使其成为平和社会冲突的“减压阀”。我们现在提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24个字,包含12个概念,“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制”是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个人层面。在此,我特别要提到的就是友善,与我今天所讲的内容是最为吻合的,是可以完全对接的。也就是说,我们要用友善化解各种各样的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创造一个和谐稳定,人与人友善的社会环境,使每个人都有一个幸福的人生。
我看到过一篇文章,有人对不同文化层次的人进行了是否幸福的调查,其中写道:初中及其以下和博士研究生、不上学的和上本科的,生活质量有所不同,但幸福指数的差别是很小的。我不赞同这个调查的结论。从一个角度来讲,幸福是分层次的,和追求与不追求什么是直接相关的。我经常去农村考察或者游玩,很多目不识丁的老人都说自己很幸福,他们无欲无求也不用上班,打打麻将还能睡得很舒服。我自己上了这么多年学,教了这么多年书,我没有感受到农村老人跟我说的这份幸福感。所以,幸福一定是分层次和类型的,和个人的欲望高低也是密切相关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去追求自己幸福的人生。那么,慈善就是一种生活方式。